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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火应急预案

钻井火应急预案(必备十六篇)

时间:2025-06-13 作文辅导网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2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 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分类等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基本建设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动火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

置换displacement

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3、3

现场监督monitoring in fields

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4、总则

4、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4、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4、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4油气集输泵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4、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4、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督人和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4、7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4、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5、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5、1动火分级原则

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5、2一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大于5000m3储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c)天然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d)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f)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g)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h)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动火。

5、3二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c)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d)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容量1000m3~10000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f)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g)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5、4三级动火

a)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b)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c)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d)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e)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f)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g)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h)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5、5四级动火

a)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b)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屋、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c)除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6、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6、1一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1),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由局级安全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技术的局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2二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2),经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3三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3),经二级生产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6、4四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4),经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7、动火条件

7、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7、1、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1、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7、1、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

7、2、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7、2、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7、2、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

7、2、4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2、5动火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6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3动火监督人员要求

7、3、1动火监督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7、3、2动火监督人员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3动火监督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3、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7、3、5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动火。

7、3、6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7、3、7动火监督人员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督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4机具要求

7、4、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4、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8、动火作业要求

8、1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8、1、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超过1h后,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1、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8、1、3应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m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8、1、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8、1、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8、2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8、2、1凡需要动火的储罐、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和氮气浓度检测分析。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8、2、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8、2、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8、3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8、3、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8、3、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8、3、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8、4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8、4、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8、4、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8、4、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8、5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8、5、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8、5、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8、6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分级,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防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检维修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三、术语解释

3.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

——其他动火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3.3.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固定动火区设置:实施风险辨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提出申请。

3.4“四不动火”原则

“提出申请”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提出申请”不符不动火。

3.5“三个一”原则

特级、一级动火严格执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个动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火监护人”。

四、职责要求

4.1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4.1.2对《动火作业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4.1.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2动火监护人(验收人)职责

4.2.1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4.2.2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动火;

4.2.3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

4.2.4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

4.2.5动火作业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

4.3动火作业人职责

4.3.1了解动火作业安全操作程序,具备相应操作能力;

4.3.2持经审批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要求;

4.3.3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并核实相应对策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一切符合标准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4.3.4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五、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工作

5.1.1危险作业基本原则

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动火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动火作业为首选。

5.1.2明确作业人员

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监护人应由作业车间指定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担任。

5.1.3实施风险辨识

动火作业前,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进行风险辨识,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将辨识结果填入《动火作业风险分析表》。

5.1.4制定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控制措施填入《动火作业风险分析表》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特级、一级动火应制定动火安全施工方案。

5.1.5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制定动火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

5.1.6安全技术交底

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7作业前检查

5.1.7.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应了解作业过程面临危害,掌握危害控制措施,持有生产经营单位核发的安全培训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饮酒、患病等不适于动火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1.7.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设备,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5.2.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5.2.2作业前,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

5.2.3使用的`电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要求。

5.2.4动火施工区域应由作业车间负责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5.2.5现场应由作业车间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六、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6.1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6.1.1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6.1.2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应位于避开可燃液体、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并采取隔离围堵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

6.1.3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6.1.4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坚守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动火应立即制止动火作业。

6.1.5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地沟等应封严盖实。确保安全。

6.1.6作业中应监控天气条件,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6.1.7动火作业人员、地点、监护人、动火方式等动火作业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1.8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员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

6.1.9安全管理员应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6.1.10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2高处动火作业

6.2.1高处动火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佩戴好阻燃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6.2.2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

6.2.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6.3应急处置

作业过程中发现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根据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程序撤离。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七、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7.1动火作业完工后,清除残火,10分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包括暗火),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清理运走。

7.2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

7.3动火作业完工后,验收人对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7.4动火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将总结评估及改进意见会同《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存档于安全管理员。

八、许可证管理

8.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连同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风险分析结果一起提交到安全管理员。

8.2《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指定地点、指定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8.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各持一份。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签字,交安全管理员存档。

8.4遇节日、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固定动火、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升级管理。

8.5动火作业因故取消,《动火作业安全安全许可证》由原审批人签批,并告知各相关方。

九、相关记录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5

目录(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动火证的审批和办理;

3.2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3.3安监处负责除车间辖区外动火证的审批和办理,负责对违反动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动火作业定义和术语

4.1.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4.1.2易燃易爆场所: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GB50160 、GB50074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2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

4.2.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如重大危险源罐区等)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3.4本公司以外人员的动火作业,由主管单位人员凭动火申请表向办理、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

4.3.5办理动火证前,由本公司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填写动火申请表,并注明安全措施,签字确认。

4.4动火证的审批

4.4.1各车间所辖区域内的特殊动火,动火证由该车间中层管理人员办理、审批,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4.2各车间所辖区域内的一级、二级动火,动火证由该车间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审批。

4.4.3生产厂区的其余地方的动火,由安监处负责办理、审批。

4.4.4动火证上应写明动火等级、动火方式、动火有效期限、动火具体地点部位、风险分析、动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确认人签名等内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

4.5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等内容。

4.6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火。

4.7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7.1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 50016、GB50160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7.2凡处于GB 50016、GB50160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7.3在容器、设备、管道、暗井、暗沟内动火时,动火分析和环境卫生浓度都必须合格,氧含量不应超过18--21%。各种动火工具应随动火人出入受限空间,不得因暂时中断作业而留放在设备内。

4.7.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7.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5%。

4.7.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7.7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质,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部位应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防护器材或灭火措施。

4.7.8危险化学品罐车物流通道沿线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4.7.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7.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7.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7.12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明火均应不小于10m,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应设置防晒设施。

4.8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4.8.1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8.1.1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a)生产不稳定;

b)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c)设备内不能避免产生负压。

4.8.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司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8.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公司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8.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8.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8.6特殊动火作业监火人必须由班长及以上级别人员监火。

4.9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4.9.1动火分析由质环处中心化验室或质环处授权的分析车间人员(采样分析)负责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4.9.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动火采样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工艺员、专(兼)职安全员、岗位顶班人员或当班班长等管理人员负责提出。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4.9.3取样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9.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4.9.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4.9.5.1如使用仪器分析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20%;

4.9.5.2如使用采样分析手段,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9.5.3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气体,其动火分析则以爆炸下限最低的为合格标准。

4.9.6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4.9.7使用测爆仪分析,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16Fd.cOM

4.9.8严禁使用明火试验现场空气中有无可燃气体。

4.10动火作业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4.10.1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10.2动火人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作业。每次动火作业前,必须向现场当班班长或其他监火人呈验动火证,经确认审批手续齐全,措施落实并经其签字后,动火人方可动火。动火证应随身在现场携带。

4.10.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动火过程中有交接班时,上班监火人应对下班监火人交接本区域动火作业情况,接班人应立即到现场要求动火人出示动火证,确认措施落实后进行签字监火。在班中巡检时,发现本区域有动火作业但动火人未找监火人签字确认,监火人有权立即要求停止动火,确认防范措施落实后签字监火,并向本单位和上级部门反映。现场当班班长或其他监火人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10.4动火所在区域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10.5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或单位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并出具分析人签名的分析单。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4.10.6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4.10.7动火结束后,监火人会同动火人检查现场,消除余火后方可离开。

4.11动火证的管理

4.11.1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4.11.2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11.3动火证一式三联,由审批部门、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岗位各持一份存查;公司各使用部门办理的动火证要妥善保存,备查。

4.11.4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4.11.5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

4.11.6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或续签动火证,特级动火证不得续签,一级和二级动火证续签不得超过两次。续签人员应具备审批资格。续签后的动火证也要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安监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落实和考核,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制度在本车间或本部门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5.2在厂区内无证动火或动火证未经审批或动火证超期动火作业,或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一律按违章违纪处理。

5.3属于该单位办理动火证而不予办理或有意刁难办证人员、或无安全方面的原因推迟办证的,处罚该单位100元。

5.4具有动火审批权的人员,无故不审批者,处罚该人员50元。

5.5监火人在安全措施落实,具备动火条件时,不在动火证上签字,不予监火者,处罚该人员50元。

5.6对于高处动火,必须采取围栏措施。动火辖区单位为动火人提供石棉布或其他安全措施,动火人根据动火作业火花飞溅情况布置围栏措施。动火辖区单位未提供围栏措施,处罚50元;高处动火作业人或动火作业单位火花围栏不好不允许作业,否则处罚50元。

5.7动火作业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如护目镜、皮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由动火人本人落实;动火辖区单位要为动火作业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当条件不具备时,不得办理动火作业证。除火花围栏外,其余现场安全措施由辖区单位落实,一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给予本单位50元的处罚;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而签批动火证的,处罚100元;

5.8动火人是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人,当安全措施未落实,动火人可以拒绝作业。如安全措施未落实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罚动火人100元;

5.9监火人交班时未进行交接动火情况,处罚交班监火人50元,动火人在监火人未签字的情况下动火作业的,处罚50元。

5.10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职责

3.1安全监管处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

3.2各车间负责本区域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3.3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4作业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高处作业安全保护用具,认真落实、执行安全措施,在措施未落实和无证时坚持不登高作业。

3.5监护人负责确认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到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在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并及时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高处作业术语和定义

4.1.1高处作业:在距离坠落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1.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1.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4.1.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C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C 。

4.1.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分级

4.2.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2.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2.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4.3.1厂区内凡是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3.2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作业负责人按照要求到高处作业办理部门,办理核批票证。

4.3.3高处作业证的审批

4.3.3.1各车间辖区内的一级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办理审批。

4.3.3.2各车间辖区内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3.3.2.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4.3.3.2.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4.3.3.2.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3.3.2.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4.3.3.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4.3.3.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4.3.3.3.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4.3.3.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4.3.3.3.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3.3.3.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3.3.3.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4.3.3.3.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4.3.3.3.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3.3.4公司厂区其余地方的一级、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

4.3.3.5高处作业证的办理应写明作业等级、作业内容、作业有效期限、风险分析、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

4.3.4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4.3.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3.5.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及制定出的对应安全措施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3.5.2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3.5.3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3.5.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3.5.5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3.5.6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4.3.5.7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4.3.5.7.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3.5.7.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4.3.5.8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3.5.9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4.3.5.10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使用前要作详细检查。

4.3.5.11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4.3.5.12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3.5.13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

4.3.5.14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3.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4.3.6.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3.6.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帽必须戴稳,系好下颚带。

4.3.6.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3.6.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4.3.6.5在界区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应事先与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或岗位班组长取得联系,登高过程中,生产系统如发生紧急或异常情况,可能危急登高安全时,所在岗位班组长应立即通知停止登高。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发生意外。

4.3.6.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4.3.6.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4.3.6.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3.6.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4.3.6.10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可靠的隔离措施。

4.3.6.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3.6.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4.3.6.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3.6.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4.3.6.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4.3.7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4.3.7.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4.3.7.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4.3.7.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4.3.7.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4.3.8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指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正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并按违章作业处理。

4.3.9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如:贴刷标语、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时,亦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4.3.10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次要责任。

4.3.11因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故障而必须登高作业,来不及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必须经现场最高管理人员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由事故所在地单位指定专人监护,方可登高作业,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中应记载清楚。

4.3.12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3.12.1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审批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4.3.12.2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5检查与考核

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及条款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记一次违纪,处罚40元;情况严重的,处罚10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的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职责

3.1质环处负责受限空间内气体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单;

3.2安监处负责受限空间作业证的办理和审批;

3.3安监处负责对违反受限空间作业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3.4作业单位和监护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负责。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受限空间的定义

4.1.1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4.1.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2.1作业前,应按下列要求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c)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2.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工作场所最高允许浓度:氨30mg/m3、硫化氢10mg/m3 、一氧化碳30 mg/m3、二氧化碳18000 mg/m3、甲醇50 mg/m3、乙炔2.5 mg/m3;

c)可燃气体要求: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4.2.3应采取如下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

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2.4应按下列要求,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

a)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

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分析仪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4.2.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4.2.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4.2.2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4.2.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工具;

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4.2.6照明及用电要求安全要求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2.7作业监护要求: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4.2.8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f)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4.3票证办理及管理

4.3.1凡是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凭质环处中心化验室出具的分析报告单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3.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监护人、安全措施检查人和审查人必须为本人签字,如特殊原因本人不能签字,代签人须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代为签字,签为“xxx(xxx代签)”。

4.3.4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超过有效时限,应重新办理或续签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但续签不得超过一次。

4.3.5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现场保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5检查与考核

安监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考核,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记一次违纪,处罚40元;情况严重的,处罚10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6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x工程能够安全、顺利的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xxx项目部制定以下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

一、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xx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在第一时间制定出整改方案,催促落实。

②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负责,实际现场施工中做到自己不违章并监督他人不违章,发现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违章强行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及时、大胆制止。

3、一切从事机械设备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取得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在工作中对自己管理的机械做到每班检查,做好试车检查与交接班记录、本班机械运转情况,每月底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对设备进行月检时,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对月检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维修;在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新职工进场时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人员应具有合法身份证、外来人口暂住证、特殊工种应有操作资格证。

2、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热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塔机司机、信号工、升降机司机等特殊工种。

○3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4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日常巡检、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施工行为、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隐患整改落实。

①本项目施工人员复杂,来自全国各地,语言、风俗习惯、行为、文化层次、对本职工作的熟练程度都各不相同,因此在管理上难度大,在x月份,就曾有几位xx工人因琐事在施工现场大打出手,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时赶到,事情才得以制止,最后还是由甲方领导与当地派出所协调,事情才得以圆满解决。

②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施工时动态的行为,随时有不安全因素的存在,x月xx日,x#楼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报告说电梯运行时有异响,项目部安全科带领维修人员当即检查,发现轨道滑轮

轴承损坏,当即决定停止设备运行、立即维修,并对操作人员的这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行为进行表彰,奖励现金300元。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项目部按规定要求配备两名安全员,每天对具体施工部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职工生活区卫生、食堂,以及所有现场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间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利的,加倍处罚,在x楼第一挑悬挑脚手架拆除时,架子工材料不按照项目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而是在楼周围到处乱放,安全科给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仍未落实,项目部对其罚款2000元,安排项目部职工对现场进行清理,所用人工双倍扣除。

○4定期安全检查,集团公司会同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使用统一的安全检查明细表,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塔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模板、施工机具进行逐项检查,对安全生产进行诊断和控制。对检查出的问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将问题汇总、分类,落实整改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现场安全通道按照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要求统一标准化要求设置,悬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宣传挂图,现场道路两侧用钢管将材料堆放区与道路严格分开,悬挂标牌标语,严禁占用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必须保证畅通,以满足施工现场消防需求,现场材料按照木工区、架管区、钢筋堆放区、二次结构材料堆放区分区进行划分,各班组材料必须分类按要求码放整齐,并保证各自材料堆放区的场地卫生清理。

五、生产技术交底

生产技术工作是通过完善生产施工过程、规范工艺操作,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

1、每项工种施工生产进行之前,考虑该工种的特点、工序、质施工程序,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摸清生产人员流动规律,机械设备的配置条件,需要的临时设施,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对职工进行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7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8

一、应急响应

1.1 发布天气预警,提醒公众注意预防和抗灾。

1.2 立即开展疏散工作,减少人员伤亡。

1.3 迅速向相关应急部门通报灾情,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害及时调度各项资源。

二、处置措施

2.1 判断受灾范围,及时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2.2 充分利用救灾设备和人员资源,组织救援。

2.3 把握时机,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形势进一步恶化。

三、事后处理

3.1 组织对本次灾害的'情况调查和分析,总结出不足和教训,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2 组织重建受灾区域,启动修复工作。

3.3 讲解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气象科学,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9

隧道施工中出现:加固线路作业路基梁联接零件或支座出现问题影响便桥稳定;“天窗”点内施工任务不能完成,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路基开挖过程中地质不良;跳槽开挖中,已加固地段线路下沉,危及行车安全;斜洞和泄水洞开挖过程中有瓦斯等易爆炸气体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人员组织

组长:1人,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担任组员:25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防护员2人、职工1人、千斤顶操作人员1人、劳务工20人。

二、材料机具准备

路基梁备用零件、砼预制块、木板、钢板、千斤顶、鼓风机、电源、撬棍、铁锹、照明、通信等设备。

三、处理方案

1.加固线路作业路基梁联接零件或支座出现问题影响便桥稳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就近车站申请“天窗”点,封锁线路,立即更换联结零件,用砼预制块或短枕木对支座进行支护。

2.“天窗”点内施工任务不能完成,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并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延长线路封锁时间,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小组进行抢险。

3.路基开挖过程中地质不良。在路基开挖过程中因地质不良可能出现坍塌的地段,施工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木板或钢板进行支撑。

4.跳槽开挖中,已加固地段线路下沉,危及行车安全。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停止开挖作业,对支座进行加固支护,整修下沉地段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5.斜洞和泄水洞开挖过程中有瓦斯等易爆炸气体。施工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采用鼓风机等机具对斜洞和泄水洞进行换气通风,排出洞内易爆气体,为施工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意外事故,减少和避免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保障内外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此预案提供在火情发生时应急使用,每个员工都必须熟悉其有关内容,以便火情发生时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反应。)

一、机构组成及其任务:

1、应急情况组织机构主要由,火灾总指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各机构人员组成及任务为:

(1)火灾总指挥部设置于消防控制中心,总指挥由宾馆领导担任(宾馆领导不在场由当日值班经理担任),保安部领导为副总指挥,对火灾担负指挥、命令下达、组织扑救的领导工作;

任务:A.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分配使用;

B.火灾现场的其他应急决策(如确定疏散楼层;下令疏散客人;决定采取扑救措施等)。

(2)灭火行动组:由工程部当时值班工程师和保安部值班经理为灭火行动组组长,组员由在店的所有保安、在店的工程部人员(要害部位值班人员除外)、宿舍楼的住宿人员和其它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接到火灾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任务: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奋力进行扑救,尽可能地减少火灾损失。

(3)疏散引导组:客房部当班领班和大堂副理为组长,组员原则上由当班客房服务员组成,如发生在非客房区域,火险发生的'所在部门人员应参与引导疏散;

任务:按总指挥的指令将指定楼层的住客及时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并逐一检查每一房间的人员疏散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餐饮部当班负责人和医务室人员为组长,组员由餐饮部人员、医务室人员、驾驶班人员组成。

任务:接应人员在安全通道出口处引导客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集中,安抚客人情绪,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医治,对重症者视病情向总指挥提出送医院救治的建议。

二、报警及处置程序

1、报警:

(1)当区域报警仪报警时,客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报警仪所指示的房号或部位,按消音键后,迅速赶到该房间或部位,当确认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A. 当火情很小,一人足以扑灭时,应立即动用就近的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同时用电话或对讲机向宾馆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值班干部报告。

B. 当火势已大,一人难以扑灭时,应火速用对讲机或电话向宾馆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报告,同时用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2)当宾馆内没有安装火灾报警仪的部位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发现灾情的任何员工都应立即呼救,设法用电话报告总机、消防中心,由总机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宾馆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

(3)报警时应讲清:

A. 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地点)

B. 火势大小程度

C. 什么物质在燃烧

D. 有无被困人员

E. 报警人姓名

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向宾馆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失火部位和火势情况,并立即开启自动灭火系统,起动消防泵,迅速关闭新风机组和空调系统,切断相应部位电源;

2、处置程序:

(1)总指挥:

A.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指挥部,迅速了解火情,及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并发布相应的命令。

B. 迅速召集各部门值班干部,分配扑救、疏散、抢险任务,组织宾馆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力量,利用宾馆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积极进行扑救。无法扑灭时,应千方百计控制火势,防止蔓延。

C. 当消防支队到达后,向支队领导汇报火情,并移交指挥权,随后协助消防支队领导进行组织指挥作战。

(2)灭火行动组:

A.接到报警后, 先用对讲机了解现场火情;

B.应立即携带空气呼吸器、太平斧等装具,赶往火灾(事故)现场, 按照分工进行灭火;

(3)疏散组:

A.火灾初起时,应迅速调集本部门人员,指定一人负责报警,其余人员分头进行扑救和疏散相关楼层的客人,(程序是 A 失火层;B 失火层上层;C 失火层下层)

B. 当扑救组到达现场后,房务部人员全力投入疏散工作。

C. 值班人员应备带电筒、湿毛巾、粉笔,迅速通知相关楼层每一只房间的客人,开启疏散安全门,指明疏散通道,带领客人至安全疏散出口,逐一招呼客人疏散,待确认客人已全部疏散完毕后,疏散组才可撤出现场。

D. 大楼疏散通道以室外消防楼梯为主,室内主楼梯为辅,停止使用电梯。

E. 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者,应采取扶、背、抱、抬等方式,竭尽全力抢救出危险区域。

F. 如现场已经烟雾弥漫,则应用湿毛巾掩住本人及客人的口鼻,尽量采用低姿或跑或爬脱离险境。

(4)安全救护组:

A.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准备急救箱、担架、氧气袋等急救用品,按总(副)指挥指令赶至临时指挥部;

B. 设置明显标志,对伤员分轻重进行救治。

C. 向客人解释时要沉着镇静安抚客人情绪,阻止客人返回危险区域。

(5)其他人员:

A.工程部:向总(副)指挥提供各项指挥指令建议,协助总(副)指挥落实各项扑救、疏散指令;保证消防泵正常运转,保障灭火用水,指挥切断相应部位的电源,关闭相应部位的空调风机系统,遇有需要破拆作业时指挥破拆,指挥电梯停止运行;调用本店值班车辆运送伤员;必要时配合保安部值班干部率领扑救组奋力扑救。

B. 电工、水工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赶到泵房,检查消防泵是否已正常运转,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确保消防供水压力正常;

C. 门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留一人值班,开启大门,保持大门通道畅道,迎侯消防车并指引失火方位。其余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参加扑救组战斗;

D. 总机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迅速切断与扑救疏散工作无关的一切电话,保证灭火指挥通讯绝对畅通。

3、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客房部经理要组织人员清点客人,防止遗漏。

(2)人事部门负责视情况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液化气公司和医院等单位的联系。

(3)餐饮部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客人的临时生活。

(4)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关闭自动水喷淋阀门,更换损坏的喷头或其它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5)保安部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

(6)工程部和保安部配合消防支队进行火场事故原因调查。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1

高速公路的建设是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路程长且地势相对平整,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赞誉。然而在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中,由于道路的特殊性质,往往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问题,如交通拥堵、天灾人祸等,这些问题很容易对施工进程造成影响,因此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急救预案的制定十分重要。

高速公路的建设一般采用分期或者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而每一段或一期的施工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指当一个项目,组织出现复杂、突发、突然事件和情况时,安排人员组成协调小组,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的具体行动步骤。

在高速公路施工中,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相关信息

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进度计划、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计划等。

2、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是高速公路施工必备的工作之一。在应急预案中,需要设置交通管理方案,按照施工需求设立路障、标明警示标志、指挥交通流向等,要保证施工前提前进行周密安排,避免出现道路拥堵,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3、安全防范

高速公路的建设会涉及到很多危险的工程项目,如隧道开挖、桥梁建设等,这些工程往往需要使用大量人员和机械设备,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防止危险事件发生,应该针对施工环节制定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可能减少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4、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是当施工行为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时,需要马上启动的一种扑救方式,包括灾难性事件处置、交通管理问题、机械故障等,这是因为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流量大,相应的交通管制必须实时响应。在应急响应措施中,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灾难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地震、洪水等,二、高速公路施工应急预案实施

当高速公路发生紧急情况时,即应急响应措施生效时,施工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应该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措施进行应对。在实施过程中,应急响应措施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诊断问题

在应急响应措施生效后,必须首先诊断问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问题所在,如拥堵、路面损坏等,然后实时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同时跟进施工进展和效果。

2、选择措施

根据所诊断的问题,选择相应的措施,如交通管制、设立路障、停机检查等。

3、措施实施

在确定好措施之后,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过程顺利推进,同时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4、应急处置结果

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研究应急处置效果,并进行总结,及时调整措施,确保施工进程快速恢复,减少事故等不必要的损失。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__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__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为《__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子预案,适用于__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交通部门抢险救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2.2我市交通行业发生的iii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同时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区)交通局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两县(区)交通(经贸)局、市交通局公路科、运政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应急救援职能组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应急救援职能组:

道路运输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副职__县(区)运管部门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等企业负责人任成员。

工程建设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和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相关副职、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公路桥梁养护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两县交通局、两县公路段、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负责人任成员。

2.1.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

2.1.4各县(区)交通部门要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2主要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县(区)交通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救援动态情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职能组职责

道路运输组:具体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工程建设组:具体负责公路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的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公路桥梁养护组:具体负责公路桥梁坍塌、断裂、破损引发的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优化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险时主要承担协调、跟踪应急处置进展、应急值守、信息传达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监控

3.1风险性分析

交通行业是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危险源和危险点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维修行业、出租车行业、公路和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养护与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场所、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

3.2分类

道路运输领域的危险主要有:车辆碰撞、翻车、坠崖、失火、危险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车罐体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场、站(停车场、客运站)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设领域的危险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坠落、雷击、电击、车辆碰撞等;

公路桥梁养护领域的危险主要有:桥板断裂、桥体坍塌等。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全面的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逻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的、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警与响应

4.1预防与预警

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展开风险分析,危险源监控,完善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报与预测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经风险评估得出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

(2)各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各安全生产机构上报的信息;

(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

4.3预警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预报信息分析、判断突发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的发生、发展,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4.4应急准备

接到事发单位或有关部门事故报告信息后,依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长报告(即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通知相关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动态。

五、事故灾难报告程序及内容

5.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5.2书面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__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六、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事故的类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时,经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1)发生i、ii、iii级突发事故;

(2)发生iv级突发事故,相关单位和企业请求市交通局给予支援或帮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等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6.2应急处置

6.2.1阶段性应急处置职责划分

应急救援工作中,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未到现场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政府及安监部门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上级机关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机关负责。

6.2.2应急响应过程

6.2.2.1事故发生单位自救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求救、求助,并积极开展自救,组织遇险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险货物泄漏区域内的人员疏散。

6.2.2.2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系统开始启动,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应积极协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讯联络系统,保持24小时联络,做好值班记录,周密安排应急救援工作。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决定;

2.迅速收集、整理、汇总事故救援的情况,及时报告;

3.负责同级政府有关办事机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交通部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必要时派出联络员参加同级政府、安监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相关办事机构工作;

4.协调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善后处置

7.1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目击证人的登记核定工作。

7.2善后处理

发生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思想安抚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赔付标准,积极做好事故理赔工作,并尽快恢复生产。

7.3事故调查处理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调查组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专家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7.4落实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情况和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具体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1应急队伍组建的原则

市、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组建有各行业专家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

8.2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2.1道路运输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救援物资、抢险人员的运输车辆,以及事故现场残余危险化学品的接驳和运输的车辆。

8.2.2工程建设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负责组建公路工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事故抢险机械设备的组织调运。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机械设备(铲车、推土机、挖掘机等)和抢险物资赶赴现场,组织排险、抢修和救助,同时调动车辆抢救伤员。

8.2.3公路桥梁养护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组建公路桥梁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抢险救援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好代交通运输部保管的战备钢梁,对桥梁坍塌、桥梁板断裂等突发事故,积极组织人员队伍和机械设备尽快恢复交通。

九、预案管理

9.1预案培训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9.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9.3预案修订

__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9.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预案备案

__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9.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十、附则

10.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10.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3

(一)火险:各岗位员工如果发现火险后,必须立即报告市场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和保卫部,并立即排除。

(二)火灾:发生火灾时,发现人必须及时向领导或保安部门报警。接到报警后,市场负责人和保安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扑救,如果火势难以控制,由现场总指挥下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求助社会相关部门支援)。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

电话:

手机:

副总指挥:

电话:

手机:

常设办公室:

电话:

手机:

1、人员疏导(含交通指挥)组: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组织顾客等人有序疏散,组织内部车辆撤离现场,指挥部救援车辆能迅速到达有利地点。

2、火灾扑救组: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按预案时分工和演练情况,进行扑灭火灾。

3、伤员抢救组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抢救伤员,轻伤当即处理,重伤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

4、物资抢救组(应适当配备车辆或运输工具)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尽量做到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5、工程排险组:(专业人员参加并备有专用工具)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保证水源正常供水,负责对电和燃气等有危险的地方,立即停电,以及抢修工作。

6、通讯联络组: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

电话:

手机:

职能:负责对外联络和保证公司内通讯联络正常。

7、安全保卫组:

组长:

电话:

手机:

组员:全体保安人员

电话:

手机:

职能:对全市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以防坏人乘机破坏或盗窃,抢劫等。

(四)火情救援处置

(1)报警: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或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接报:值班领导和监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携带应急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公司负责人或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火情已被扑灭,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调查火情事故完毕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五)火灾抢救处置程序

(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应急指挥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履行各自职责投入抢救行动,在短时间内扑灭火源或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4)疏散组应通知引导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

(5)物资抢救组应做好物资抢救工作。

(6)现场保卫组应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

(7)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8)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六)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2)灭火人员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

(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无关人员及抢救火源周围的物资。

(4)火灾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市场现有的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七)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1)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裤、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八)扩大响应

(1)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各方力量进行火灾的扑救和控制火势蔓延,并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专业消防队进行救援。

(2)抢救伤员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请求医务人员进行救护。

(3)现场指挥人员,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向上级单位、管庄地区办事处报告,指挥权上移后,应积极配合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十)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方案

1、一般场所疏散方案

(1)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确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警,通知相关领导或部门有关人员,接到警报后,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立即组织疏散。

(2)疏导人员按照疏散的规定和路线指示,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疏散。

(3)当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指挥权上移后,积极协助做好疏散抢救工作。

(4)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时,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服从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2、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1)单位领导或疏散组在接报后,快速、有序疏导人员离开事故区域。

(2)视情况通报,告诉其他区域人员进行有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影响顺利疏散。

3、通知疏散方法

(1)口头引导疏散

疏导人员到指定地点后,要用镇定的语气呼喊,劝说人们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使大家能够积极配合,按指定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疏散。

(2)广播引导疏散

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指挥人员要立即开启应急事故广播系统,将指挥员的`命令、事故情况、疏散情况进行广播。广播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部位及情况,需疏散人员的区域,指明比较安全的区域、方向和标志,指示疏散的路线和方向,对已被困人员要告知他们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自制救生器材的方法,使被困人员顺利疏散。

(3)强行疏导、疏散

如事故现场,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在疏散通道的拐弯叉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方,应设疏导人员,提示疏散方向,防止误入死胡同或进入危险区域。

(4)制止脱险者重返事故现场

对疏散出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防止脱险人员对财产和未撤离危险区的亲人生命担心而重新返回事故现场,必要时,在进入危险区域的关键地段配备警戒人员。

4、被困人员的疏散

有关救援队伍(人员)到事故现场后,对未疏散出来的人员,要迅速报告。介绍被困人员的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5、应急结束

(1)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司已进入恢复阶段,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由总指挥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2)扩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应由上级指挥中心、总指挥确认应急可以终止时,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命令。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4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认真对新进场的外包队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场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对于电焊工、架子工、卷扬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须验证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设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由经理负责,各业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4)施工人员在2m高处作业系安全带,且应系在牢固的杆件上,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任何电器设备、机械等。

(6)施工现场的杂物、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运出现场。

(7)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配电系统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采用分级配电方式,并有保护措施,现场照明器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电系统中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埋地,架空必须符合规定,不允许采用塑料布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8)现场搅拌机棚采用封闭式。

(9)卷扬机棚、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箱棚必须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机身固定牢固,传动部分安装防护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得人任意接长和调换,在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修。

(11)使用振捣棒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操作。

(1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应做好防潮、防雨、防砸措施,操作者应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13)其它各种机械、卷扬机、电锯、电刨、搅拌机、切断机、电钻等应做到各种防护装置齐全、符合用电要求。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及时解决,确保施工安全。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5

1目的

快速、有效合理地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尽可能避免在院顾客受到由于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保证顾客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院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职责

(1)院长负责对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

(2)医疗副院长负责对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3)行政副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医政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5)保卫科负责火警、匪警、院内突发的顾客自杀、自残等紧急情况的处理,并协同总务科对天然气泄露事件进行处理。

(6)院办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门工作。

(7)行政总值班负责在工作时间外指挥、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突发事件,在主要负责部门到场前代行使指挥权。

(8)各部门医务人员在紧急突发事件来临时,配合负责部门工作,需要转移顾客时要负责顾客安全。

4工作程序

4.1火警的紧急处理

火警的处理执行《医院消防预案》。

4.2匪警的紧急处理

(1)保卫科在接到匪警报告后,直接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抵达现场,根据当时情况处理匪警,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顾客受到伤害,同时拨打“110”报告公安机关。

(2)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由院办(或总值班)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工作,保卫科处负责协助工作。

4.3顾客自杀和自残等情况的紧急处理

(1)如遇顾客自杀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及家属,保卫科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以配合公安机关勘察处理,并将情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在公安机关处理以后经同意由医院指派专门人员将顾客尸体进行处理、转移,并对家属进行安抚。

(2)如遇顾客自残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家属,同时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将当时晴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

(3)如果事件发生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行政总值班代行使保卫科职责。同时通知保卫科科长到场。

4.4停电的紧急处理

医院配备双路供电,在一路断电的情况下,在5分钟中之内能恢复全院供电。此外,各重要部门均配有应急灯,安全楼道内有安全指示灯(内有延时保护装置)。日常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总务科负责。

4.5公共设施紧急处理

水管爆裂、天然气泄露、锅炉爆炸的紧急处理,执行医院《意外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当遇水管爆裂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通知水暖班,水暖班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首先处理此类事件。总务科应随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地面积水,擦干地面水渍,防止仪器损坏和顾客滑倒。如需对顾客进行转移,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天然气泄露时,保卫科在接到通知后首先迅速关闭阀门,与天然气公司联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

(1) 锅炉爆炸时,保卫科应组织疏散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医政科、护理部迅速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告险情求得救援。

(2)4.6院外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1) 重大突发事件范围包括防汛、防洪,大型医疗救护等执行医院《院前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2) 紧急医疗救护流程图

上级行政部门

下达指令

司机班救护车待发

院办总值班主管领导

(白天) (假日、夜班)

医政科长、主治医师

护理部主任(各病区主任、护士长)

(3)门诊外科负责紧急医疗救护用品的准备和贮备,并经常检查更新。

(4)总务科负责紧急事件物资的准备和贮备,并经常检查。

(5)保卫科负责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状况。

(6)院办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通讯联络,并确保通讯联络的及时更新。

4.7院内重大医疗事件

(1)院内接到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如群伤、群体中毒、车祸等,由急诊室护士或值班医生在立即投入抢救的同时通知内科二线,按《群伤、多发伤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院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钻井火应急预案 篇16

依照消防条例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火源管理,规范过程管理,遏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施工情况制定消防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及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落实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按消防法规定要求搭设临建及木工操作区,生活区,办公区做到布局合理,审批手续齐备,照图搭建,严禁私搭乱盖,木工操作区必须远离明火,木料半成品、成品分类码放,班后及时清除锯末等可燃杂物。

三、严格火源、电源和危险物品的管理控制,做到动用明火作业实现申办审批,严禁违章用火,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确保安全用火用电。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满足施工现场作业面的要求,消防器材架统一尺寸制作,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有效。保管保养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任何人不能随意动用。

五、加强作业明火管理,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及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焊操作,进行操作时要有人监护,场地配备灭火器材,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电气焊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六、严禁在宿舍及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要求专人专业管理,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周围25米内不准明火作业。

七、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各种电器取暖,民工伙房设专人负责炉火,炉火灶口四周严禁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八、经常对民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扑救方法。

九、对违犯消防管理的民工队伍和作业人员依据消防法的有关处罚规定及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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